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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新县人民检察院公开审查一起故意伤害案

作者:     来源:     日期:2018年03月14日     点击:

    近期,安新县人民检察院就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刘某某故意伤害一案是否采取逮捕措施依法进行了公开审查,这是我院召开的第二起公开审查案件。公开审查邀请了人民监督员李增云律师参加。

  办案人首先介绍了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审查的目的、规则和要求,对刘某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的基本情况进行了简述,并宣读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认罪悔罪的证据,之后对其是否具有逮捕必要引导参会各方发表意见。犯罪嫌疑人对其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伤害表示深深的歉意。被害人表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悔罪态度真诚,积极赔偿损失,对刘某某行为予以谅解。

  审查逮捕案件的公开审查,是指审查逮捕部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组织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近亲属、辩护人等相关人员到场,公开听取其意见,然后依法作出是否逮捕决定的办案方式。安新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逮捕案件过程中,积极主动推动案件的公开审查,听取各方意见,通过对一系列案件的公开审查,一方面反映了逮捕程序的公开,逮捕案件的审查变得更加透明,另一方面也能有效化解上访闹事的隐患,促进案件双方调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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